唐密祖師善無畏阿闍黎解釋《大日經 》「妙慧慈悲兼綜眾藝,善巧修行般若波羅蜜多」之經句,闡述般若波羅蜜多有二種,一種是與『六波羅蜜多和合之般若波羅蜜多』,一種是『實相般若波羅蜜多』,玄奘大師所翻譯之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(Mahā-prajñāpāramitā Sūtra)》十六會中,末六會(十一會至十六會)「六分般若」即為「六波羅蜜多」,其中第十六會就是闡述與六波羅蜜多和合之般若波羅蜜多之行證;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(Mahā-prajñāpāramitā Sūtra)》之第十會<般若理趣分>即為『實相般若波羅蜜多』。
六波羅蜜多和合之般若波羅蜜多
日本密教之現圖大悲胎藏生曼荼羅之蘇悉地院(妙成就院)的般若波羅蜜多菩薩即代表與六波羅蜜多和合之般若波羅蜜多,依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第十六會<般若波羅蜜多分>闡述般若波羅蜜多能通攝一切法,故於諸法而言,依般若波羅蜜多皆能解之,般若波羅蜜多為六波羅蜜多之一,然而其她五波羅蜜多必以般若波羅蜜多為所依,而六波羅蜜多為基本行法,則相比於其她無量數波羅蜜多,亦必一一依據於般若波羅蜜多,換言之,若一切法、一切行法,不能以般若波羅蜜多為最後之根據,則一切法或行法,皆不可稱為正法或正行法,其理在於:無有般若智之法或行法,只能成為邪見背離菩提之道。
於一切法(sarva-dharma)而言,於一切波羅蜜多(sarva-pāramitā),唯依於般若波羅蜜多(prajñāpāramitā),才能確立諸法與諸波羅蜜多為正道(Ārya-mārga),換言之,唯一切波羅蜜多(sarva-pāramitā)皆是般若波羅蜜多(prajñāpāramitā),如是之任何一波羅蜜多才能成立存在,以般若波羅蜜多通達一切無量數之波羅蜜多,如是行法,始謂是「正法(sad-dharma)」,能通達菩提之道,雖般若波羅蜜多能通攝三乘,但般若波羅蜜之本懷只有一,即令眾生入『一佛乘』,即契入般若波羅蜜多之境界乃為如來境界,般若波羅蜜多為一切法之源,諸佛之母,萬度之本。
實相般若波羅蜜多
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(Mahā-prajñāpāramitā Sūtra)》之第十會<般若理趣分>乃為此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》全部十六會之旨歸,闡述實相般若波羅蜜多,令眾生得證究竟實相妙慧。以下以顯教之<般若理趣分>內容分析為數點,以明般若波羅蜜多之理趣:
- 般若波羅蜜多是以清淨法門為理趣:
般若波羅蜜多之特性在能通達一切法,所謂通達即是圓融,而欲求圓融,則無法依法相或法義而言通達、圓融,因一切之法相、法義,必有其所執有之相與義,則諸法不能臻至通達、圓融之境。 故般若波羅蜜多欲求通達諸法,則不能依循諸法所據之法相、法義之路,其所依據是「一切法空寂清淨」, 換言之,般若波羅蜜多是立基於一切法自性空,自性空則自性清淨,正因般若波羅蜜多為空、為清淨, 以是之為故才能通達一切法。 - 菩薩摩訶薩是依般若波羅蜜多不執、自性空之理趣而得成就:
雖言菩薩當修證一切之菩提分法,然此為菩薩行證之初階,必再歷經般若波羅蜜多之自性空、清淨之融通後,才能成就為菩薩摩訶薩,故有謂:「般若波羅蜜多,當知即是菩薩句義,諸菩薩 眾皆應修學。」此乃說明,唯有不執一切法,而以自性空寂清淨為句義,而此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理趣;所謂「菩薩句義,菩薩應修學」,此中之句義,即於一句一句中而釋其義理,菩薩之內涵, 義理,是依據般若波羅蜜多於諸法之自性空寂而建立,此即是菩薩應學之義理,亦是般若波羅蜜多之理趣。 - 依如來相而成就勝法門,以示般若波羅蜜多於諸法依不執不著為理趣:
於〈般若理趣分〉中特論述「如來之相」,「如來」是佛之尊號,如來是依真如自性而來,亦依真如自性而去,能往來自在即是如來,故如來是佛德性之成就。惟佛之成,當具萬德莊嚴,依其德故有,其相好之呈現,此即所謂如來之相,依如來之相所宣說之般若波羅蜜多,終不離是「一切如來寂靜法性,此為如來之特性,亦是般若波羅蜜多之特性,一皆以自性空寂清淨為內涵,故依般若波羅蜜多之修證,可成就如來之相;而如來之相呈現其所宣說之法,即是般若波羅蜜多,此兩者是互為關連性的。亦正因如來之「相」 與般若波羅蜜多之「自性空寂清淨」是互有相關連的,如是亦 說明:般若波羅蜜多雖不執任何一切法,且以觀照諸法之自性空寂清淨故而通達一切法,然此皆在說明,般若波羅蜜多並非否定一切法,因如來之相是依諸法而成就之,換言之;般若波羅蜜多是肯定如來之相與一切法,故於〈般若理趣分〉中,如來相之呈 現是莊嚴、清淨、殊勝,於眾生之執相而言,相好莊嚴正是吸引眾生願往成佛之道而行之動力。惟如來相之成,是依自性空、不執而得成,故於一切之如來相皆不可執,此中是不著相,而非是去捨相,此即為論述如來相之真義,顯然,於修證般若波羅蜜多是重視其過程的,並非僅以自性空寂為論而已,其過程即是:依相(不執一切相以至如來相)而成相(實相)此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理趣。 - 如來相與諸法內涵之關係,以呈顯般若波羅蜜多所含攝 之義理趣向:
於〈般若理趣分》中,依如來相之不同,其所宣說之法性或 法門亦有所不同,如下所呈列:
如來相之特點,總論即是殊勝、莊嚴而不可思議;而所宣說之法門,亦可總論為是:遍無量之法門,此中尚包含密教法門。 顯然一切法皆為般若波羅蜜多所肯定,依諸法所成就之如來相亦為般若波羅蜜多所肯定,而般若波羅蜜多之特點作用唯在說明: 於一切法不可執,唯有不執任何一法、一相,才能有無量諸法與無量如來相之立基處。既然肯定諸法與如來相,則般若波羅蜜多所含攝之內容,亦將是無量諸法與無量如來相,而不執不著與觀照諸法皆本自性空,此為般若波羅蜜為使諸法皆能受肯定所採取之方法,此觀照法即是一種智慧之方法,此即是「般若」之義; 而依般若慧而行般若行,則一切法皆可通達融合,此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義理趣向。 由上所分析〈般若理趣分〉之內容,其總論是:般若之理趣 在「智慧觀照,而不在捨離諸法、諸相,而智慧觀照之前提是「覺,能覺者,則不必去捨一切法與相,事實上,無人可以離開相,循「去相」之路是一條黑礙之路,是一條不通之路,因基本之人身即是相,若連人身(相)亦當去捨,又何來佛道之成?又何來諸法之立存呢?故依〈般若理趣分〉所言之般若理趣,並不循去相、去法之路,而是肯定如來相之成就,能肯定如來相,則必肯定一切菩提分法,乃至密教之法,此即般若之理趣實在唯有 -「覺」字,能覺者,能依相而成相,亦能依相而不執相,此即是一條通達之路,此即是覺悟之路,此亦如《六祖壇經》所言之: 「佛法在世間,不離世間覺,離世寬菩提,恰如求兔角。」 之,不在法、相之問題,而在覺與不覺上,故六百卷之《大般若經》於觀照諸法之論述上,佔全經之甚大部份,而〈般若理趣分》於諸如來相與殊勝法之肯定,卻只有一卷(第578卷),顯然,佛所言之般若波羅蜜多,就是覺、就是般若智慧、就是般若行,能 「覺(Bodhi)」,則一切法皆本無礙,此即是佛陀言般若波羅蜜多之真正理趣。
在密教即將<般若理趣分>之實相般若理趣以《大樂金剛不空真實三昧耶》闡述,即以男女愛慾行實相之般若波羅蜜多而得到大樂,亦活用男女夫妻之愛來轉化煩惱得到大樂智慧,從男女夫妻之愛體驗快樂行般若波羅蜜多而不夾雜任何貪婪、執著或迂腐視性愛為汙穢之罪惡感,則可藉此充分發揮人類感官智慧之潛能,獲得生命提升得到難以思量之大安樂,是以,大日如來以《理趣經》十七清淨句開釋實相般若波羅蜜多理趣:『妙適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間的性愛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慾箭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彼此慾望如飛矢般訊速激烈地作用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慾箭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彼此慾望如飛矢般訊速激烈地作用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愛縛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對彼此的愛與激烈的擁抱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一切自在主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性交而滿足,大樂解脫,成為自由的主體,也是清淨菩薩境界』、『見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彼此心存愛情注視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適悅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交媾吟詠玩味舒適的快感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愛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之愛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慢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親身實踐以上這些成就而生出自傲之心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意滋澤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縱情思慾之喜悅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光明清淨句是菩薩位:男女夫婦一起生活心滿意足而閃耀光芒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身樂清淨句是菩薩位:身體的快樂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色清淨句是菩薩位 :現實生活之之萬物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聲清淨句是菩薩位:現實世界的聲音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香清淨句是菩薩位:現實世界的香氣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、『味清淨句是菩薩位:現實世界之滋味,也是清淨菩薩的境界』。因為認真的生活於現實世界享受人生中實踐般若波羅蜜多(究竟圓滿的智慧),則一切本就是清淨菩薩的境界,因為般若波羅蜜多就是清淨,逃避現實世界則是污穢的邪道,因為智慧就是要從現實世界得到(如物理學就是於現實世界觀察體驗思考所得),這就是密教精神。
在日本密教之現圖大悲胎藏生曼荼羅之持明院有佛母般若波羅蜜多,三目表能觀實相的佛眼、蓮華眼、金剛眼,六臂代表六波羅蜜多而圓滿福德與智慧,此佛母般若波羅蜜多本身則代表實相般若波羅蜜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