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法(Dharma)」是被認識而得知的「資訊(information)」


在お兄さま於夜晚工作時,仍未就寢的深雪倚偎在身旁。

お兄さま於深夜出任務時,深雪決心要徹夜等著お兄さま,

賢い妹「深雪」,日本古語稱妻為「妹(いも)」,「妹」亦「妻」也。

お幸せに!

從這張官方BD特點圖,可以見到賢淑的深雪所隱藏的真實乳量///
那麼接著上次的文章:「想(saṃjñā)」與「想子(psyon)」
佛教稱宇宙森羅萬象之萬有成立之要素為「Dharma(法)」,所謂「Dharma(法)」是具一定的性質(特徵、形象、內容)以及能產生認識的,所認識的「法的性質」又稱為『法相(Dharma-Lakṣaṇa)』,相對於「法相」則是「法性(dharmatā)」,即「Dharma(法)」的真實本性、原理也就是『真如(tathatā)』,法性是由智慧所「覺知」,日本密教立法爾六大(即物理和心理)來開顯法性,此勝於唯心論的觀點。
至於在唯心論的瑜伽行唯識學,「法」是被認識而得知的「資訊(information)」,並且在「萬法唯識」的架構下,這樣的構成萬有的「資訊(information)」可以藉由主觀的認識而改變,這可說就是『魔法科高校の劣等生』的魔法原理,當然魔法本身也就是「Māyā(音譯為摩耶)」。話說,別名為「極東之魔王」「夜之女王」的世界最強之魔法師「真夜阿姨」,她的名字「真夜(まや)」音似「Māyā」,就如「司波(しば)」音似 「Śiva(濕婆)」呢!